尊敬的投资者:

上期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211合约、2212合约及fu2301合约持仓需在2022年10月31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不执行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规定;

大商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211合约及jd2212、i2212合约持仓需在2022年10月31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

郑商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211合约及ZC2212、CJ2212合约持仓需在2022年10月31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

能源中心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212合约及bc2211、sc2301、lu2301合约持仓需在2022年10月31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相关持仓,否则公司将会按照交易所规则进行强制减仓。详情见公司网站“投教学苑—品种指南”。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