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广期所通知,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对工业硅期货、工业硅期权、碳酸锂期货和碳酸锂期权的交易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信息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

二、收费公式

申报费按日、按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的申报费=Σ(客户当日在该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各档位的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品种

信息量

OTR≤2

OTR>2

工业硅期货

信息量≤4000

0元/笔

0元/笔

4000﹤信息量≤8000

0元/笔

1元/笔

信息量>8000

2元/笔

5元/笔

碳酸锂期货

信息量≤4000

0元/笔

0元/笔

4000﹤信息量≤8000

0元/笔

2元/笔

信息量>8000

4元/笔

10元/笔

工业硅期权

信息量≤4000

0元/笔

0元/笔

4000﹤信息量≤8000

0元/笔

1元/笔

信息量>8000

2元/笔

5元/笔

碳酸锂期权

信息量≤4000

0元/笔

0元/笔

4000﹤信息量≤8000

0元/笔

1元/笔

信息量>8000

2元/笔

5元/笔

其中,信息量=下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若客户在某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有信息量但无成交,则当日在该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其报单成交比(OTR)视为大于2。上述信息量包括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指令、市价指令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三、计费说明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的交易编码,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有成交下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根据该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对应期货公司应付的申报费。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视为一个客户计收申报费,对其信息量和有成交下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各客户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

四、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规定情形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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