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行权和履约的相关规则和风险,仔细阅读《期货经纪合同》中有关行权和履约的约定,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根据交易所规则和期权业务相关细则,沪深300股指期权IO2411、中证1000股指期权MO2411和上证50股指期权HO2411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二、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时由交易所按照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其中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中证1000指数、上证50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三、客户在同一交易编码下的某一期权合约持仓,以净持仓参与行权或者履约。
四、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和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暂不支持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和放弃行权,股指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我司将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客户的行权手续费作为最低盈利金额提交至交易所,当日结算时到期合约的实值额(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乘以合约乘数)大于最低盈利金额时,客户的买方持仓将自动行权,反之则放弃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和合期货祝您投资愉快。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