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能源中心通知,自2018年7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SC18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浮1.5%;原油SC18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浮1%,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原标准。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我公司做同步调整。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