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月18日举行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随着钢铁、煤炭去产能的不断推进,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未来,继续保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地条钢”。

    钢铁和煤炭去产能成效正逐步显现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今年拟压减退出的钢铁煤炭产能任务已全部落实到有关企业、设备和矿点,去产能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共退出煤炭产能6897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46%。

    业内人士指出,前述钢铁去产能数据不包括违法的“地条钢”产能。对于“地条钢”,各地区已基本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排查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已停产,钢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我们正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于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

    业内人士说,随着钢铁、煤炭去产能的不断推进,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效益明显改善。2017年一季度,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利润由上年同期亏损87.5亿元转为盈利232.8亿元。

    二是工资、社保拖欠减少。截至2017年3月末,山西省煤矿累计拖欠工资比2016年底下降58.4%;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比2016年底下降10.8%。

    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全年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煤炭优质产能在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四是市场竞争秩序改善。通过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不能把去产能和去产量混为一谈

去产能工作正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今年以来,有的地方的煤炭产量出现了增长。一边去产能,另一边却出现产量增长的现象,这引起社会各方普遍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去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的攻坚战。去产能,就是要着力去除低端、无效的供给能力,增加有效供给,着力提高产能利用率,平衡市场供求关系,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推动提高行业运行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过剩的、落后的产能,要坚决地去;对于安全、清洁、高效、成本低的优质产能,要有序增加。

    “产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供需关系和价格变化。产量变化要适应满足市场需求,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自主决定,由市场说了算。”业内人士说。

    业内人士表示,不能简单地将去产能等同于去产量,更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坚决取缔“地条钢”

    去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1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成12个督查组,赴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专项督查,共核查钢铁企业228家、煤矿150个。

    业内人士介绍,从督查情况看,2016年全国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关闭退出30万吨以下规模的小煤矿约1500个、落后煤炭产能1.2亿吨。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发现的落后钢铁产能,已按要求进行拆除或封存;应依法关闭和限期淘汰类煤矿,已按要求实施关闭。

“督查中也发现了存在违法‘地条钢’产能、应退未退产能、设备拆除不到位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采取三方面举措。

    第一,迅速整改有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地条钢”工作,区别对待,分类处理,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对于近期暴露的个别地方工作不实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于5月2日派出13个核查组,赴13个省区市进行调查核实。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坚决取缔“地条钢”。“地条钢”属于违法违规生产,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这类落后产能如果得不到取缔,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按照省级政府对取缔“地条钢”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各地区要在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并于7月底前组织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将开展抽查工作,对取缔不到位的地方,作为负面典型,报请国务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去产能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