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等监管机构号召下,为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凝聚社会共识、抵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创建良好投资环境,我公司推出以“远离非法期货活动 保持理性投资心态”为主题的“3.15”特别宣传活动。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期货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期货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但是,何为非法期货活动?非法期货活动是指身份非法,即未经批准的机构、场所开展期货活动;业务非法,即机构身份合法,但从事的期货业务未经批准;业务范围非法,即所从事业务名义上非期货业务,但具备期货业务属性,且开展未经批准的投资咨询或资产管理等业务。
通过以下两则典型案例,我们将为各位投资者进一步揭露非法期货活动的本质:
案例一:江西查处一起非法期货活动
2014年9月,江西省某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邹某等人非法组织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导致投资者严重亏损。
经查,邹某借用他人股指期货账户,指派杨某、张某等人,鼓动当地群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邹某向投资者收取每手300元的交易手续费,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仅结算交易盈亏。十几名没有任何经验的群众在“操作简单、收益快”等宣传的诱惑下,先后投入约187万元,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和专业投资能力,至案发为止,累计亏损158万元(含邹某等人收取的手续费40多万元)。邹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邹某等人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来源: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案例二:以现货交易、电子商务等各种名目设立交易场所或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交易
2011年,投资者张先生因为经不住代理商某投资理财公司工作人员的诱惑,开通了湖南沃赢商品交易所的电子现货交易账户。一开始某投资理财公司向张先生提供行情非常准确,之后,其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有一波大的行情,要张先生全仓买进操作。因为担心风险,张先生起初没有完全听从对方的意图。后来,张先生的心理防线被攻破,按照某投资理财公司人员的指令全仓买进,然而在对方看完张先生的成交单截图之后,行情立马反走,而且无法止损,几分钟时间,张先生的资金所剩无几。直到此时,张先生方才大梦初醒,眼看着自己30万多元的资金凭空消失却无计可施。
(案例来源: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以上仅为日益隐蔽的非法期货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但作为普通投资者,一旦身陷非法期货活动该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材料,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于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做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总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和合期货在此提醒您,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保持理性投资心态。打击非法期货活动需要监管层、金融机构,以及各位投资者努力,请各位保护自身权益,积极举报非法期货活动信息!
投资者维权热线:
中国证监会:12386
中国人民银行:12363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