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 |
基金代码 |
A类份额:001242;I类份额:001243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 |
成立生效日期 |
2015年05月04日 |
基金存续期限 |
不定期 |
基金单位面值 |
每份基金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50%,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实现对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它指数代替,或者蚂蚁金服旗下支付宝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停止提供网上消费类统计型趋势特征数据等原因导致指数无法编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及投资对象,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 若变更标的指数(及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等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及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销售对象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基金经理 |
桂征辉 杨振建 |
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机构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列表 |
客服电话 |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注: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