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大商所通知,自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和7%;将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9%;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10%;维持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