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企业上市条件

上交所明确,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五项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亮点二:退市制度严


在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设计中有“三个更严”。 

1、标准更严。不仅明确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还多维度刻画“空心化”企业的基本特征,不再采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同时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

2、程序更严,简化退市环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

3、执行更严。如果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与主营业务无关,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启动退市。


亮点三:注册制信息披露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

1、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

2、发行人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均有责任;

3、首发披露增加了预披露次数和预披露内容;

4、披露范围包括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情况,此外还包括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5、同股不同权的境内科创企业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情况和风险,中介机构需要对特别表决权股份设置是否合规发表专业意见。


亮点四:“保荐+跟投”制度

根据当前出台的科创板细则,保荐机构必须通过旗下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新股以发行价格进行认购,跟投主体不参与询价与定价,只能被动接受价格,认购比例为2%-5%,且锁定期2年。


当前A股保荐机构的利益和投资者并不一致,只要企业能够成功上市,保荐机构就能获利。至于公司的质量如何,和保荐机构的关系并不大。但是在“保荐+跟投”的制度之下,引入了利益约束机制,将券商自身利益与上市公司进行捆绑,那样保荐项目就会变成一个优中选优的过程。


亮点五:交易制度新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并且,不搞T+0,仍与现行制度一样是T+1交易模式。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与此同时,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


亮点六:投资者准入门槛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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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证券业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