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金计算

(一)期权交易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交易的卖方收取权利金,应当交纳交易保证金。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支付(收取)权利金;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时,按照平仓价收取(支付)权利金。计算公式如下: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支付(收取)权利金=∑买入(卖出)开仓价×买入(卖出)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收取(支付)权利金=∑卖出(买入)平仓价×卖出(买入)平仓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二)每日结算时,公司按当日结算价计收期权卖方的交易保证金,根据成交量和行权/履约量计收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并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客户的可用资金。

二、期权交易保证金

1.期权买方不交纳交易保证金。

2.期权卖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1)期权合约结算价×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数+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2)期权合约结算价×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数+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3.期权虚值额计算如下:

看涨期权虚值额:max(期权合约执行价-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数;

看跌期权虚值额: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期权合约执行价,0)×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数

三、期末权益计算公式

期末权益=上日结存+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上一交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当日盈亏+权利金收入-权利金支出+入金-出金-手续费等